原標題:《中日韓投資協定》即將生效 專家稱其對加強中日韓三國經貿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陳雨):記者從中國商務部獲悉,《中日韓投資協定》將於本月17日生效。專家稱,這對加強中日韓三國經貿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這份協定是中日韓之間首個促進和保護三國間投資行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將為三國投資者提供更為穩定和透明的投資環境。此外,其也為三國間自由貿易區建設的談判和磋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這份協定共包括27條和1個附加議定書,囊括了國際投資協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內容,包括投資定義、適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征收、轉移、代位、稅收、一般例外、爭議解決等條款。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專家白明認為,這一協定的實施對於中日韓三國經貿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將極大地促進三國間的投資便利化。
  白明說:“我覺得最根本的影響就是投資便利化,因為這三個國家間的經貿往來很緊密。而且產業間的相互合作、上下游的產業關係或者是相互持股、在對方領土辦企業,其實很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跨三國的投資協議,投資風險,至少是不確定性很大。投資者肯定要考慮到方方面面,錢投下去以後,廠房蓋了,沒有後悔的權力。這種情況下,投資者肯定希望有定心丸,定心丸有很多,經濟形勢怎麼樣,社會制度、秩序怎麼樣,國家關係怎麼樣,投資保護協議這也是一個。”
  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表示該協定是中日韓之間第一個促進和保護三國間投資行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將為三國投資者提供更為穩定和透明的投資環境,對促進和保護三國間相互投資、進一步深化三國投資合作、推動三國經貿關係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據悉,近十多年來,中日韓三國在東亞生產網絡中保持著密切的經濟合作關係,但在國際投資領域的合作則相對滯後。雖然目前日本和中國在全球對外直接投資中已經分別位居第二和第三位,但中國、日本、韓國之間的相互投資額卻並不高。據外交部《中日韓合作(1999-2012)》白皮書相關數據,2011年的數據僅為三國對外投資總量的6%。
  商務部研究院世經貿部主任梁艷芬認為,《中日韓投資協定》實施後,將極大促進中國企業到日韓投資。
  梁艷芬說:“其實中日韓相互投資,尤其是中國吸收韓國和日本投資規模挺大的。他們對於中國向他們投資將來可能會有一些幫助吧。我們沒有太多門檻,他們反而有一些地方的保護。這樣對於中國企業對外投資起到一定積極地作用。以前我們企業也小、也弱,競爭不了人家那些企業。但簽訂投資保護協定,對當地的規則會有些調整。有幫助中國企業走出去。”
  也有專家表示,協定的實施將對進一步吸引日本、韓國企業來華投資產生積極影響。
  中日韓投資協議不但為中國、日本和韓國的對外投資和產業結構調整創造了有利的外部環境,而且也為三國之間自由貿易區建設談判和磋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白明說:“從整個經濟上,這三國的產業分工實在太密切了,單獨抽掉哪個國家,它的產業鏈條都不一定會完整。所以三國間有這麼一個投資安排,是產業鏈條固定化、牢固化的基礎。三國間的貿易恰恰是以投資為基礎的。從貿易角度講,中日韓自貿區,投資保護協定是一個重要的基礎。是利好,有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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